公股銀行考試新選擇,金融基測一試搞定
往常的銀行考試都是採用各間銀行獨立招考,但銀行考試的考科其實各間銀行差異不大。
同學常常同樣的科目考了一次又一次,準備起來相當辛苦
因此,金融研訓院推出金融基測來解決這各問題
至於金融基測(FIT)的考試範圍是什麼?而成績又該如何使用呢?
下面將以第一次採用金融基測的彰化銀行考試作為範例
金融基測(FIT)考試時間
第一次金融基測
報名日期:2020/1/3(五)~2020/2/5(三)
考試日期:2020/2/22(六)
第二次金融基測
報名日期:2020/2/21(五)~2020/3/25(三)
考試日期:2020/4/11(六)
第三次金融基測
報名日期:2020/6/12(五)~2020/7/15(三)
考試日期:2020/8/1(六)
金融基測(FIT)的考試範圍
首先,我們先來了解金融基測的考試範圍吧!!
金融基測共分為4個考科:
考科I【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】考科II【票據法+銀行法】(含施行細則)
考科III【民法+民事訴訟法+強制執行法】
考科IV【邏輯推理+資訊科技+創新科技】
以這次109彰化銀行招考為例,一般行員的要求如下:
一般行員
|
5
|
※必要資格條件:
1.國內、外大學畢業,且已取得學士(含)以上學位(畢業)證書。
2.109年度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(FIT),指定考科等級同時符合下列標準者:
(1)考科I【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】達A以上;
(2)考科II【票據法+銀行法】(含施行細則)達BB以上。
※口試得加分項目:
1.具普通小型車駕照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。
2.具身心障礙證明(或手冊)者。
3.具原住民身份者。
◎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。
|
因此,同學如果要報考彰化銀行的一般行員就需要先取得金融基測的考科I【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】;考科II【票據法+銀行法】(含施行細則),並以此成績報名彰化銀行的考試。
同學可以依照自己的考試類組選擇自己的考科
下面是各考科的出題範圍
考科I【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】
- 考科I會計學貨幣銀行學1.會計之基本概念與會計處理程序2.現金、零用金及銀行存款調節表3.應收帳款、應收票據4.買賣業會計5.存貨6.不動產、廠房、設備及遞耗資產(天然資源)7.無形資產、投資性不動產、生物資產與農產品8.負債(包括:流動負債、或有負債及負債準備、非流動負債—長期負債與應付公司債、金融負債)9.投資(包括:權益法投資、IFRS 9之金融資產—股票及債券投資)10.公司會計11.現金流量表12.財務報表分析1.貨幣與支付系統(含貨幣定義、功能、支付系統、金融工具等)2.金融市場(含金融體系、利率、風險結構、期限結構與資產選擇等)3.銀行的經營與監理(含金融中介機構、銀行理論、業務、風險、台灣的銀行結構與發展、銀行監管、中央銀行等)4.貨幣與總體經濟(含貨幣需求理論與貨幣供給,IS-LM、AD-AS等)5.貨幣政策與國際金融(含開放總體與政策效果、國際收支、國際貨幣制度、匯率)
考科II【票據法+銀行法】(含施行細則)
- 考科II票據法(含施行細則)銀行法(含施行細則)
通則:§1~§23
匯票:第一節~第十二節 §24~§119本票:§120~§124
支票:§125~§144
第一章 通則:§1~§51-2
第二章 銀行之設立、變更、停業、解散:§52~ §69
第三章 商業銀行:§70~ §76
第五章 專業銀行:§87 ~§99
第七章 外國銀行:§116~§124
第八章 罰則:§125~§136-3
考科III【民法+民事訴訟法+強制執行法】
- 考科III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第一編 總則第二編 債第三編 物權第四編 親屬第五編 繼承第一編 總則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:
第一章~第四章
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:
第一章~第二章第四編 抗告程序
第五編 再審程序
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
第六編 督促程序
第七編 保全程序
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
第三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第四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第五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第六章 附則
考科IV【邏輯推理+資訊科技+創新科技】
- 考科IV【邏輯推理+資訊科技+創新科技】邏輯推理資訊科技創新科技觀念題數學計算1.作業系統操作(一般概念)2.資料庫應用3.資訊系統(含系統開發、資料處理、專案管理、軟體工程、UX/UI)4.程式設計概念(含資料結構)5.網路管理(含TCP/IP)6.資訊安全人工智慧、大數據、雲端運算、物聯網、區塊鏈、數位化經營、行動支付、行動商務、VR/AR、Fintech…….
金融基測(FIT)的分數級距
以這次彰化銀行一般行員來說需取得 考科I【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】達A以上;考科II【票據法+銀行法】(含施行細則)達BB以上。
也就是 考科I需答對60-65題; 考科II38-40題才能夠報考彰化銀行
2020第一次金融基測(FIT)成績級等計算方式
考科 I 【 會計學+貨幣銀行學 】
| 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
精熟
|
基礎
|
待加強
| ||
答對66-80題
|
答對60-65題
|
答對52-59題
|
答對43-51題
|
答對0-42題
|
AA
|
A
|
BB
|
B
|
C
|
會計學
| ||||
精熟
|
基礎
|
待加強
| ||
答對33-40題
|
答對30-32題
|
答對26-29題
|
答對21-25題
|
答對0-20題
|
AA
|
A
|
BB
|
B
|
C
|
能夠理解及運用會計準則公報,具備處理複雜的會計相關計算與分錄的能力,熟悉財務報表,並能有效進行分析及運用。
|
能夠處理一般的會計相關計算與分錄;對財務報表具備基礎分析能力。
|
僅能部分瞭解會計基本原則與概念,對財務報表僅具備部分概念。
| ||
貨幣銀行學
| ||||
精熟
|
基礎
|
待加強
| ||
答對33-40題
|
答對30-32題
|
答對26-29題
|
答對21-25題
|
答對0-20題
|
AA
|
A
|
BB
|
B
|
C
|
應具備銀行、證券及保險等各項金融知識,同時對於當前金融機構運作、業務內容有相當深入了解。除能夠理解貨幣銀行學的大多數概念和學理之外,並能夠串連多個貨幣銀行學的觀念或學理,且能夠分析或推演意外事件對金融市場、金融機構及 A 30 題~32 題 總體經濟政策的影響。
|
應具備銀行、證券及保險等基礎金融知識,並對其該領域之運作及規範有初步了解。能夠理解貨幣銀行學的基本概念和學理,B 22 題~25 題 並理解意外事件對金融市場、金融機構及總體經濟政策的影響。
|
具備銀行、證券及保險等零星的金融知識,僅能認識有限的貨 幣銀行學基本概念或學理。
| ||
考科 II 【 銀行法+票據法 】
| ||||
精熟
|
基礎
|
待加強
| ||
答對44-50題
|
答對41-43題
|
答對38-40題
|
答對33-37題
|
答對0-32題
|
AA
|
A
|
BB
|
B
|
C
|
熟悉票據法與銀行法之規範要件及目的,能正確的引據並運用於銀行或相關金融實務面,且明確知悉違反法規與法律效果間A 41 題~43 題 之關聯性。
|
瞭解票據法與銀行法之基本規範要件及目的,能運用於銀行或相關金融一般實務所需。
|
對於票據法與銀行法的規範要件及目的僅有零星的理解。
|
考取心得 公股銀行招考-李O蓉
考取心得 公股銀行招考-徐O蓉
看了那麼多考試資訊~想要了解更多資訊或是想諮詢自己可以怎麼準備~
都歡迎報名免費的備考講座,會有專人和您連繫喔~
留言
張貼留言